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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二章 去病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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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就是如此,成王败寇,以成败论英雄,出门天天踩狗屎,运气好到逆天,也算种本事。

    霍去病可就不这么看了,至少每每闻得旁人吹捧自家舅父用兵如神,他是深深不以为然的。

    这或许是学院派的偏见,亦不乏霍去病对卫氏的怨气。

    说句不孝的话,霍去病对自家父母本就抱持着很复杂的情绪,没太多孺慕之情。

    昔年卫少儿和霍仲孺私通,又瞒着霍仲孺偷偷生下霍去病,想要“母凭子贵”,逼着霍仲孺为她赎身,迎娶过门。

    霍仲孺虽是出赀替卫少儿赎买了奴契,却没收她过门,便连侍妾的名分都不肯给,故而霍去病也是背着私生子的身份活了好些年。

    若非霍去病自幼勤奋好学,小小年纪就想尽法子,央着邻里叔伯教他骑马、射箭、击刺等各种武艺,现如今只怕还要处处遭人白眼,活得无比凄惨。

    私生子,在古代的地位比妾生子都要低无数倍,甚至都不如孤儿来得强。

    换后世的话,这对父母其实挺渣的,昔年将儿子“卖”给霍氏本家时,更卖得兴高采烈,毫无眷恋的前往河东彘县过着富足逍遥的日子。

    大汉注重孝道,霍去病也不是势利忘本的人,虽已被霍氏家主过继为嫡子,又有郎中令齐山养子的身份,却仍对亲生父母颇为恭孝,但也仅止于此。

    人的心性养成,与其幼年经历是息息相关的,霍去病自幼就不喜卫氏母族,又已入河东霍氏认祖归宗多年,对自我身份的认同自然是偏向霍氏本家。

    加之物以类聚,人与群分,他自幼以太子伴读的身份入宫邸学舍,周围的同窗好友皆是世家子弟,自然而然也就站在侯府嫡子的角度重新建构三观。

    学院派的世家贵胄,天然就与卫青等出身寒门的军中新贵有利益冲突,虽不至闹得你死我活,但各自站队,彼此竞争是难免的。

    事实上,这也是帝皇颇为乐见的,若朝堂或军队内部皆是铁板一块,没有不同派系相互制衡,皇帝反要睡不安稳了。

    派系制衡,与甚么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是两码事,一者对内,一者对外,不可一概而论。

    如是种种,再从霍去病的角度去看卫青,认知必定难以客观,观感自然不太好。

    太子刘沐的伴读中,最年长的李陵早已及冠,现已因功得任建章军候,张笃和苏武晋入政经官学就读后,学业优异,此番赴滇又立下大功,返京后必也要正式步入仕途了。

    乘氏侯嗣子刘典素来不喜舞刀弄枪,肯定不会晋入黄埔军学的,甚至连政经官学都不打算去,而是直接入太学的汉学院,汲百家素养去也。

    唯独霍去病,虚年仅比刘沐大了一岁,加之刘沐今岁也提早晋入黄埔军学,故反倒是这出身天差地别的二人,才是真正一路相伴相随的“好基友”。

    当然,太子殿下是小直男,霍去病也不弯,搞基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小小少年间的情谊嘛,无非就是太子殿下拍拍好基友的肩膀,挥了袍袖道:“待来日,你当随孤王,将兵百万,马踏漠北,封狼居胥!”

    霍去病面色讪讪:“殿下,欲灭匈奴,也用不了百万雄师,若能携带火器,虎贲骑营足矣。”

    太子殿下微是愣怔,挠头想了想,尬笑道:“此言貌似在理。”

    霍去病心下叹息,依着殿下这般的……豪迈脾性,这事到底成不成还是两说啊。

    太子殿下早先暗中给他透了口风,说待入得黄埔军学后,要暗暗谋划征伐漠北匈奴的军略,若是得了皇帝陛下认可,殿下他日未必不能领兵出征。

    霍去病不傻,既是感念殿下对自身的信重,也懂得此事不宜再对外人去说,哪怕是对自家义父齐山,除此之外,更多是兴奋雀跃。

    夷灭匈奴的重要意义,他焉能不知?

    大汉与匈奴有不死不休的血仇,汉军饶是对旁的外夷屠戮百万,拓土万里,都远不及马踏漠北。

    当今天子亦因昔年御驾亲征,于塞北大破匈奴单于庭所部,才真正奠定了在亿万大汉臣民心中超越历代汉帝的无上威信。

    人性就是如此,仇恨的刺激,报仇的快意,某些时候甚至会胜过丰衣足食带来的长久满足感。

    身为帝皇者,想要真正名垂青史,得万世景仰,文治要好,武功更不可或缺。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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