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尔伍德,洛杉矶的一个卫星住宅城市。
这里最著名的除了大西部论坛球馆,便是区里的犯罪和暴力,让所有洛杉矶人谈之se变。
昨天甘国阳买完票到街上溜达,也只不过在英格尔伍德的外围走了一走,没有深入到区内。
在6月1ri的夜晚,在nba总决赛结束后,甘国阳一个人借着皎洁的月光步入了被浓厚黑暗笼罩的暴力街区。
从4月1ri到今天的整整两个月的ri子里,有两个问题始终在折磨着甘国阳,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第一个问题源自于28号北区决赛的那个不可思议的扣篮。
在甘国阳的天赋中,他的扣篮数值只有50,也就是最基本的平均水准。
简单的扣篮花样比如背扣,空中接力,基本上就是他的极限了。
但那场比赛下半场的突破扣篮,却超越了这个水平,虽然这只是一次看似简单的单手劈扣。
用赛后贝尔曼的话说,这个扣篮让他联想到了1977年总决赛朱利叶斯·欧文快攻怒扣比尔·沃顿的画面。
对今天刚看过76人比赛的甘国阳而言,j博士欧文的扣篮根本就是可望而不可及,那看上去毫不费力的起跳,优美的滑翔,舒展的四肢,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副扣篮艺术图。
甘国阳走在英格尔伍德已经逐渐昏暗的街道上,也不禁想起比赛中欧文那飞鸟般的扣篮,虽然76人输掉了这场比赛。
但他也在回味那场和凯文·约翰逊的大战中,送出的美妙一扣。
“这绝不是50点数值可以达到的水平。”甘国阳又一次在心中想道。
自从有了这个怀疑后,他便开始陷入疯狂的训练中,而训练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弹跳、腰腹、和扣篮。
甘国阳知道,投篮水平、盖帽水平、传球水平会因为对手水平的不同,而有着不一样的体现。
比如和防守差的球队比赛,他的投篮也许就会很准,和进攻差个子矮的球队比赛,他的盖帽就会很多。
但扣篮这个东西,不会因为对手的改变而改变,有机会扣,你就能做出符合自己水平的扣篮。
就好像很久以前在上海机场测试自己的弹跳一样,甘国阳开始测试自己的扣篮。
每天除了其他项目的训练,他专门抽出一个小时的时间,全方位360度轰炸篮筐,用他所能想到的各种姿势去尝试把球砸进那个该死的筐子里。
让他失望的是,虽然他觉得自己的扣篮技巧越来越成熟,手掌也越来越疼,但好像再也做不出那场比赛的那个扣篮了。
第二个问题便是,如果最后一球,他可以把对手封盖下来,那结果会是怎么样?
甘国阳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是经历过一次穿越重生的他,却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真的有“后悔药”。
正因为如此,他没有办法停止脑中那无休无止的思考,去想象如果赢了那场比赛会怎么样。
他甚至想着要不然自己再心脏病发作晕过去一次,这样一醒来说不定就回到比赛前一天了。
甘国阳的确在训练中,因为量太大,练得太猛,而虚脱地差点晕死过去。
但当他缓过劲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不过是在学校的医务室打点滴,便知道自己的想法实在是太幼稚了。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甘国阳就被这种莫名其妙的痛苦所折磨,被失利和疑虑所带来的偏执所包围,难以自拔。
后世的甘国阳曾经听过,在nba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比如乔丹、科比。
而现在他终于有点明白偏执狂为何会成功,因为失败实在是太痛苦。
痛苦到他觉得自己已经有些麻木,**麻木,情感麻木,表情麻木,好似无悲无喜的大自在境界。
这是佛的境界。
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所以今天,甘国阳来到洛杉矶的地狱英格尔伍德,他来不是想得到些什么,而是想看看自己到底能够失去些什么。
此时,他在英格尔伍德区已经越走越深了。
昨天他来过的那个华人电器店早已经关门,那个女孩儿自然也见不到了。
甘国阳本来还想过来看一看她,他总觉得这个有些怪怪的泼辣女孩儿和他有些不一般的感觉。
而在英格尔伍德区的深处,老式而破旧的四五层水泥楼,散发着臭味的绿se垃铁皮圾桶,有坏有好的昏暗路灯,不时穿街而过的野猫,都在告诉甘国阳,这里不是天堂。
在街道两旁,不时有三三两两成群结队的黑人,手插在口袋里,要么吹着口哨,要么扛着录音机,还有一些拿着篮球的,从一旁路过。
每个人在看到甘国阳这个黄种人面孔,眼睛都要在他身上打量一番。
有些人在大晚上还带着墨镜,顶着一个圆蓬蓬的爆炸头,嚼着口香糖,还会向甘国阳吹响哨。
不过,最终还是没有人上前找甘国阳的麻烦。
虽然甘国阳孤身一人,但他6尺10的身高看上去实在不像是好欺负的。
加上他那麻木而冰冷的脸,配上中国人的面孔,难免让人想到“李小龙”。
李小龙虽然去世,可他在美国的名头还是极大的,美国人看到中国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李小龙”和“功夫”。
甘国阳就这样,好像一个游走在水泥森林里的孤独巨人,漫无目的的飘荡在这个危险的街区。
不过,再危险的地方也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英格尔伍德也是保罗·皮尔斯成长的地区。
只要是人生活的地方,就少不了娱乐。
美国贫民区的黑人,最大的娱乐就是两样——音乐和篮球。
而对于这些黑人而言,音乐和篮球并不仅仅是娱乐而已,或许有一天还能依靠这两样东西走出英格尔伍德,走向灯红酒绿的洛杉矶。
走在寂静的街道上的甘国阳,突然听到前面不远的地方传来嘈杂的声音,里面夹杂着音乐声、喝彩声、叫骂声,以及篮球的声音。
游荡了许久的甘国阳,似乎找到了自己的目标,循着声音往前走去。
在美国的城市里面,有许多的篮球场都隐藏在在这水泥森林的里面,就好像林中的斗兽场,供街头的球员斗牛比赛。
英格尔伍德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今天晚上这座三面被水泥楼包围,一面围着铁丝网的球场上,人实在是有点多。
除了中间的球场,其他地方,包括铁丝网外面和水泥楼的窗台上,都站满了人。
当甘国阳走到这个球场旁边时,根本没有注意到他,所有人都在关注着场内激烈的对抗。
甘国阳站了有一会儿,在最外面的一个黑人才发觉背后好像不太对劲,似乎有人站在后面,他下意识地回了一下头,却没有看到人的面孔,而只见到一个高大的身躯。
等到他抬头向上望时,才发现这个家伙竟然是个冷着脸的黄皮肤!
就好像多米诺骨牌一般从最外面的人开始,围在球场边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的回头,而坐在高处窗台上的人也望向了这边。
等到场地zhongyang的人发现,所有的观众都不再看场内,而都扭头看着外面时,也停下了进行中的比赛。
此时的甘国阳,在英格尔伍德夜晚的篮球场,面对着一大群上百个黑人的目光,没有丝毫的胆怯。
原本热火朝天热闹非凡的篮球场,一下子安静了许多,只有球场旁的录音机还在大声地播放着aretha·franklin的歌曲。
她高亢明亮的声音把其他人的寂静衬托的更加浓重。
“你他妈的是谁?到这里来干什么?”终于有人打破了沉默,是场地中那个拿着篮球的人。他穿着红se的背心和蓝se的运动短裤,配上高高的长筒袜和大大的爆炸头,街头范儿十足。
“我只是来这儿打球的。”甘国阳也开口说话了,一口地道的加利福尼亚口音,语调平静,声音浑厚。
不过听了他这话,那个红背心笑了,露出他雪白的牙齿,他别过头去,但掩饰不住眼神中带着轻蔑和不屑。
原本沉寂的人群也一下子哄闹了起来,一些人已经开始嘲笑他。
“嘿,我们这儿可不是比赛乒乓球!”“我向你推荐爬树这项运动!”“可不是个子高就会打篮球,也许你更适合去油漆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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