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一个器宇轩昂,一看就是成功人士的中年秃顶男子,满脸的肥油;一个风姿卓越的漂亮的跟女妖精似的女人,却穿着一套白领丽人装;一只十一二岁的小正太,正在自己房间里看片。
这样的垃圾,整天以人民公仆自居,其实只是惦记着自己的收入,想着怎么享受,所谓的平民只是你用来博取政绩的工具。明明就是罪该万死,还成天这样那样的,真是很该死呢!原随云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在法律的管制之下的,这种制定法律的家伙本身就在法律之上。如果招惹了这批人,那么就等于是惹怒了国家机器。但管你是破家的县令,还是灭门的令尹,也只是渺小的凡人而已,统统弄死!
只恨杀的不够多!原随云扭过头看着拿着手枪对准自己的小正太。原随云对视着他的眼睛,诱导了几句之后,割掉了他的脑袋。这名小正太死前非常的痛恨,他痛恨原随云这个时候杀他,为什么让他买的药没有用武之地,痛恨明天漂亮的家教姐姐自己没有办法好好放在床上玩弄,痛恨他失去了变成男人的机会。
原来一个未成年的坏孩子比一个恶贯满盈的成年人更该死!原随云得知了这个小家伙的经历之后,心中也明悟过来,对孩子的容忍就是对弱者们的残忍,斩草一定要除根,亡羊补牢可不是好现象,只有灭绝灭尽才是唯一的永久性解决办法。出淤泥而不染的只能是莲花,不是人类。对这种垃圾的纵容才是真正的罪大恶极!罪无可赦!所以,任何一个留下坏孩子性命的家伙都应该凌迟处死,嗯...这还是轻快的。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杀人一点事都没有,一种是有权势的人,因为法律的最终解释权掌握在他们手中。正当防卫、过失杀人、精神失常和临时性强/奸或者不戴/套不算强健,不设入也不算,等等有的是理由;另一种就是原随云这种人,无牵无挂,谁惹自己就杀谁,像是一个刺猬,无从下手。
虽然杀了很多人,可是原随云一点也没有不适,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是非人类了,和他们不在一个水平上。因为他们曾经冒犯了自己,所以应该惩罚,反正只是些低等生物罢了,和细菌没什么两样。一名为自己活着的超人,根本不需要可怜一群细菌。虽然杀了一点点的人,可是原随云知道自己还没有完全复仇,有些人仍然逍遥法外,呃...又错了,仍然是好好活着。他们并不违反法律,只是因为法律并不代表正义,它只代表着权利的威严与可怕。
一阵电话声,原随云抓起电话,同时耳朵微动,稍微隐隐约约的听到:“现在可是party时刻,你怎么没来?我新弄了几个乡下妹子,就是那天你看上的那几个,现在她们可都是我家保姆呢;还有个女大学生,老王包养的那个,让我一个用工程换来的,咱哥俩玩个三人行!对了,还有上个月你弄进去的那个家伙的闺女也在这,她才十二岁,今年刚上初一...我只是胡扯了几句,她就哭着喊着跟我们上床哩,嘿嘿...老杨,你怎么不吭声呀,来晚了就喝不到头汤了啊...喂喂?”
这种衣冠楚楚道貌岸然的人类,都喜欢削尖脑袋往干部队伍里钻,无外乎为自己更多的占领不属于本自己资源与财富,还美其名曰:“体制改革,内部重组,按劳分配...”原随云放下电话,心中了然,隔壁的人,住的也是杨先生的同类,真是物以群居,人以类分,拔出萝把带出泥,杀了一个坏的就牵扯到一堆坏的,统统该杀啊!原随云身影一闪,走了出去。十五分钟后,返回这里,拽下价值上万的窗帘,擦擦手中的宝刀。
原随云并没有杀他们,他是个善良的人,只是切除了他们的四肢与耳朵、鼻子、舌头等,顺便拨了他们的皮泡在鱼缸里而已。当然,不干净的就杀了,省的污染环境,干净的就留作战利品,说来也是奇怪,难道这些女子都是傻/逼么?她们以为她们未来的丈夫不会嫌弃她们肮脏的身子吗?貌似只有无能而且懦弱的男人才会在无奈之下戴一顶先天绿帽子吧!可为何这样的女孩子也自甘堕落?!
在这个动荡的年代里,阴暗的角落里往往隐藏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失踪事件,在华国每个月总会发生那么一百来万起,大多数是女人,当然,也有例外就是了。原随云心中突然醒悟过来,如果留下一个这种人的生命,就等于杀掉一千个无辜的好人,就等于毁掉一万人的人生,就等于破坏亿万人的家庭!有何不该杀?!不杀这种人才是罪大恶极!不杀这种人才是罪该万死!有能力杀这种人却不杀这种人的人才是诛九族、断子绝孙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