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天来临了,灵犀和叶之珩也必须为以后考虑。
最难过的是,灵犀和叶之珩没有衣服,他们只有身上这一身衣服。
这就意味着,如果他们不能及时被人救回去的话,他们就可能要……穿树叶做的衣服了。
叶之珩有些自嘲的说道,“早知道我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应该去参加那个荒野求生的综艺节目!”
之前有一档综艺节目找叶之珩参加,叶之珩没有去参加,要是参加了,他妥妥的就可以在这里生活下去了嘛!
“早知道认识你,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那天就不应该出声!”
那天晚上,要是自己不出声,她也不会认识叶之珩,更加不会被困在这里。
叶之珩嘴角一扯,“灵犀,其实你这么一想,这样的生存体验,是别人无法体会的,对吧~”
“哼!”
这一座小岛就是普通的海岛,并不大,也没有任何人来过的痕迹。
有一个石洞,其实是可以生活的,但是……灵犀对这种洞穴,有一种天然的恐惧。
她宁愿天天睡沙滩,也不愿意住在石洞里。
叶之珩将摘来的野果,全都放进了自己的嘴里,他含糊不清的回答道,“我先试试毒,我要没事,你再吃!”
灵犀真不知道自己是该笑了,还是应该哭了,“知道了!”
她嘴上说着知道了,手却还是伸出手,拿着野果吃。
吃过野果后,两人又开始齐心协力的搭着晚上睡觉的地方。
没有网络、没有电、没有一切现代文明,所有的一切,都需要自己用双手解决,这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
饶是这样,叶之珩和灵犀,也像是蚂蚁一般一点一点的在这个岛上找到了生活方式。
他们搭起了避雨的小屋、用石头在沙滩上拼出了“SOS”的求救信号。
他们用最原始的日子生活着,吃着野果,吃着海鲜,就这样,她们一天一天的在这里生活着,感情也渐渐的有些不同,灵犀从最初的抵触,到现在接受。
同时,她也发现了叶之珩的许多闪光点,也在心里觉得,嫁给这个男人,似乎也不错。
他们在岛上生活了“100天”后,一艘轮船,终于停在海面上,叶之珩和灵犀兴奋的在沙滩上招手!
夏侯烈一看见自己那晒的跟黑人似的女儿,差一点没有晕过去。
“爸!”
灵犀穿着的是叶之珩的衣服,而叶之珩,则是天天穿着树叶装,晒的更黑了!!
“乖女儿,你受苦了……”
夏侯烈说完,拥着自己的女儿上了轮船。
叶之珩乖巧的跟了上去。
两人在轮船上洗了澡,又收拾了一下自己后,才来到餐厅用餐。
“爸,这么多好吃的,我都不知道应该从哪里下手了……”
太多太多的好吃了!
好喜欢吃!
“灵犀,我觉得,你应该先介绍一下我是谁?”
叶之珩迫不及待的想要在夏侯烈的面前,寻找自己的存在感。
灵犀笑着回答道,“爸又没有眼瞎!”
两人关系,非同寻常,有眼睛的人,都是可以看见的呀!
“那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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