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沙玛终于众震惊中醒悟了过来,有点结结巴巴地说:“将...将军,你,你们唐军的战力也太强了吧,别说赞婆这只有三百人,就是再多来三千人,也不是将军的对手,天啊,这,这样打法,谁是您的对手啊。”
野狼谷一役,沙玛见识了扬威军把计划、配合、暗杀完美地结合,在她眼中,那已经是超乎认识的存在,用最小的代价代到最完美的目标,刘远把指挥艺术发挥到了极致,显示出扬威军柔的一面;而无名峡谷一役,刘远又在她面前把暴力上升到一种美学,然后把这种暴力美学演译到了极致,把扬威军“刚”的一面表得淋漓尽致。
服了,彻底服了,沙玛感到,无论如何,自己终生也忘不了眼前这一幕、今生今世,对大唐也不敢起二心。
刘远淡淡地说:“其实,论英勇,这些士兵比扬威军或许还要优胜,他们是输在其它方面。”
“是啊”沙玛一脸认真地说:“他们没有像将军这样优秀的将领,没有扬威军那++么精良的装备、更没有那些威力强大得让人心底颤抖的秘密武器,所以,他们输得不冤,能死在将军这种名将下,更是他们的光荣。”
“人没猛兽的强壮体格,也没有猛兽锋利的爪牙,但是人却能成为这天地之间的主宰,靠的就是发明和创造。”刘远有些感叹地说。
沙玛好奇地问道:“将军,这些威力强大的神秘武器,有什么名堂,可以稍稍透露一二吗?”
“当然,我们是盟友嘛”刘远解释道:“沙玛小姐,你看。那些像一根杆子的,名为火铳,而发出巨大响声的武器,名为轰天雷,刚才刘某就是用轰天雷把他们炸得血肉横飞,把他们胆子震裂,然后再用火统和弓箭加以射杀,怎么样,效果不错吧?”
沙玛心有余悸地说:“何止不错,简直就是一边倒。赞婆及其手下,在将军面前就像蝼蚁一般,没有丝毫还手的能力,古言有云,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可是将军全歼赞婆及其手下。自己却无一伤亡。简直可以说是神迹,太可怕了。”
蝼蚁?
这个形容挺是挺贴切的,一将名成万骨枯,同样的道理,一种新的武器通往功成名就之路,也铺垫着无数的鲜血和生命。刘远记得在一战的索姆河会战中,德军把最新的机抢投了进去,每隔一百米放置一挺的机关枪,用它们构成一道不可逾越的火力网。急于进攻的英军,只是一天的时间就扔下了六万多具尸体,威力可见一斑,那六万多具冰冷的尸体,从而让机关枪一夜成名,从而在枪械世界中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
这也是火药和火铳第一次投入在战争当中,可以预见,一个热武器时代的到来。
至于为什么没有还手之力,这可以说是古代文明和现代文明的碰撞,谁胜谁负,自然没有任何悬念,不过这些事可不能对沙玛说,刘远只是避重就轻地说:“这只能说,大唐的掘起,是大势所趋、天命所归吧。”
沙玛没有说话,只是很用力地点了点头。
刘远看着火光下那的那张被自己唬得一惊一咋的俏脸,一时间感到有些愧疚,好像自己就像一个坑骗纯真小女孩的坏叔叔一样,明明就是跨时空的武器,都让自己扯出什么“大势所趋、天命所归”的话,那么精明的沙玛也让自己蒙得找不到北了,不做神棍还真是可惜了。
犹豫了一下,刘远突然小声地说:“沙玛小姐,天马牧场是你们阿波一族的心血,据说你们的战马,也大多出自天马牧场,现在可以说一下子把你的心血给毁掉,你能承受得了吗?”
这是沙玛主动提出来计策,说为了消除松赞干布的疑心,建议刘远也对天马牧场进行袭击,“血洗”一次,这样一来可以洗脱沙玛和阿波一族的嫌疑,而刘远一行也不用在外面流浪,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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