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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真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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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头上古僵尸,梁程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人,是这个世上适应能力最强的存在。

    这句话,在郑伯爷身上得到了极好的诠释;

    还记得当初在虎头城,郑伯爷被选入民夫营,薛三帮他背着甲胄,梁程帮他拿着刀;

    那一晚,

    梁程和薛三将一个蛮族骑士按在了郑伯爷面前,

    郑伯爷一刀下去,

    将其给砍死!

    两世为人,那是郑伯爷第一次如此近距离且清晰地感知到鲜血扑面而来的滋味,且引起了来自生理上的严重不适应。

    几年过去了,

    如今的郑伯爷,

    却能够在攻城时,很平静地下令退回来,再打一次。

    宛若将面前的安乎城以及城内的野人们,当作了红帐子里经验丰富的姐们儿,轻轻一拍:

    来,换个姿势咱继续。

    在郑伯爷看来,是在这个世界的经历以及风风雨雨,改变了他,促使他变成这样;

    但在魔王们看来,是这个世界的“自由”,让主上恢复了他内心的本性。

    总之,

    在平野伯爷的命令下,已经完全攻上西城墙的燕军,开始撤兵了。

    云梯,也自己运了下来,箭塔,又推了回去。

    发挥效果太好的攻城锤,在撞开城门后,就又默默地往后挪。

    各路兵马,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后退。

    李富胜的眼睛眯了眯,赞叹道:

    “郑老弟的练兵之法,哥哥我,佩服了,侯爷当初带我们打仗的时候就教过我们说,进攻时猛如虎,这并不难做到,但撤退时井然有序,方为真正的精锐。”

    虽说这是在攻城成功后进行的撤退,但各方面都能做得这般严谨,可以说,这支军队,已经不逊靖南和镇北了。

    就算是有差距,也可能仅仅是兵员个体素质上的一些差异,这也是源自于郑凡麾下接收兵源时的一些限制所导致的。

    但,这仅仅是瑕不掩瑜,最重要的是,李富胜自己心里也清楚,这几年几番大战下来,很多当年自己麾下的老卒,要么战死,要么伤退离开了行伍,新兵补充进来后,虽然看似在战斗力上没有明显的下滑,但真正深层次的变化,他这个当总兵的,是能够察觉到的。

    百战之后,老兵凋零。

    凋零之外,还有腐化。

    镇北军以前是在北封郡吃沙子的,调入京城后,李富胜就明显感觉到自己麾下兵马的转变了,等再进入晋地,驻守一方后,这种转变,更为明显。

    日子好过了,也见过真正的花花世界了,眼里瞧着的,不再是北封郡红帐子里膀大腰圆的老姐们儿了,开始瞅上青楼的娇滴滴女子;

    所以,李富胜是坚决支持伐楚的,和燕皇所看到的大方向不同,李富胜是担心自己手下这支在北封郡打磨出来的兵马,再过一些年,身上的锐气都要被磨散掉了。

    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不能歇,不能停,继续打仗,不停地打仗,不停地给麾下兵马灌输杀气,让他们经历血与火的洗礼。

    到最后,平灭了乾楚二国,再堕落,就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了。

    李富胜的想法,就是这么的朴实。

    接下来,选择进攻的,是南城墙。

    且攻城的队伍,换做了李富胜麾下一路兵马。

    同时,

    为了避免再出现先前那种野人不出力消极懈怠导致演练效果大打折扣的事情发生,郑伯爷找了两个俘虏,让他们进城带话。

    话很简单:

    燕军,可以接受你们的投降,但所有贵族和头人,必须被处死!

    所以,接下来的第二轮攻城,哪怕李富胜亲自指挥着,但整体所呈现出来的效果,却比第一次,要差太多。

    如果说先前郑伯爷麾下的雪海关士卒攻城时行如流水,那么李富胜麾下的这支兵马攻城时,就真的是磕磕绊绊。

    且就算是郑伯爷派人给他们传达了“加料”的消息,但他们依旧不以为意。

    镇北军,确实是一支骄兵。

    就算是第一次望江之败,败的也是左路军,李豹所率领的镇北军一部为大皇子殿后,打得,其实真的可以,无可指摘。

    所以,他们真的过于骄傲了。

    在看着先前西城墙被攻打得这般容易后,他们这次的进攻,真的是过分轻敌。

    轻敌就算了,居然连先前基本的攻城操作都没做好。

    投石机砸了两轮,听到城墙上野人的惨叫声后,一名校尉立功心切,许是看见平野伯也在这里,所以也想以校尉的身份亮亮眼,所以未等盾牌手和后方箭塔以及攻城弩的压制上来,就直接带着手下人扛着云梯上去了。

    但这次,野人所激发出来的作战意志是真的强,箭矢一下子加大,且城墙上的野人开始不断地从下方补充过来。

    云梯攻势一下子受阻,那名校尉倒是个好汉,自己披坚执锐抢先上去,企图在城墙上杀出一个爆点。

    他确实也做到了,在其率领下,十几个燕军士卒跟着他一起撑开了一个局面。

    但因为他们过于激进,导致节奏上和后续部队没能统一,他们在城墙上占位成功却没能等到及时的后续袍泽相助将这一面给撕开,使得他们一直在城墙上处于寡不敌众的状态。

    最后,那名校尉身中数刀数箭,战死在了城墙上。

    迫不得已之下,李富胜只能下令投石机再抛射一轮后,收兵。

    不是不可以继续打下去,因为燕军强,野人弱,野人就算是一时打出了气势,燕军继续压下去,野人迟早得崩盘,重复先前西城墙的一幕。

    但李富胜是越指挥越脑瓜子疼,同时,他也清楚蛮打下去,固然可以给自己挣来面子,但却可能造成更大的损伤,因为自己的面子而造成部下不必要的损伤,不值得。

    但这一收兵不要紧,那名校尉麾下剩下的近百名士卒,居然没有根据后方传递来的收兵号角声后撤,而是继续在攀爬云梯继续杀上去。

    原因在于,镇北军有极为森严的军律。

    若战败,主将战死而部曲存活者,杀无赦!

    这是镇北军一直以来所奉行的铁律,而很显然,当那名激进的校尉战死后,其麾下的士卒们已经疯魔了,因为他们本能地认为,撤回去,也是死,与其被自己人杀死,还不如向野人冲去。

    由点带面,这帮人的行动牵扯着本来要撤退的其他各路燕军一时犹豫起来,将袍泽丢了继续撤,这事儿不地道,不撤嘛,军令又已经发出了。

    所以,和先前郑伯爷下令撤就井然有序地撤截然不同的一幕出现了,李富胜麾下这支燕军撤退时,完全前后脱节了。

    弓箭手还想着接应一下袍泽呢,盾牌手却已经退到弓箭手后面去了。

    步调一步乱,步步乱。

    到最后,李富胜一边咬着牙继续下令撤兵,一边派出自己的亲兵队伍主动上去接应,又折损了不少人马后,才算是将这一场乱糟糟地攻城演练给结束。

    而此时,已经站在郑凡身边的梁程开口道:

    “其实李富胜自身也有很大的问题,他可能真的是不熟悉攻城战的指挥,外加先前看见咱们做得很好,所以本能地想要跟着咱们的节奏走。

    但其实,在那名校尉登上城楼时,李富胜完全可以下令前阵完全掩杀过去了,顺势将这面城墙给清扫掉问题是不大的,偏偏他还在那里按部就班。

    至于后续下达的撤兵命令所出的乱子,还是在于李富胜麾下兵马,已经习惯了野战的打法,思维意识习惯,还没能切换到攻城这方面来,确切地说,他们其实还没这个意识。”

    郑凡点点头,道:“这个,应该是田无镜去头疼的问题,话说,你觉得田无镜会攻城么?”

    梁程沉默了。

    “嗯,怎么了,实话实说就是了,不要给他留面子。”

    “主上,属下觉得,靖南侯的用兵习惯,其实比之在野战骑兵对阵,更适合攻城战。”

    “哦。”

    郑伯爷了然,

    道:

    “原来你刚刚是在给我面子?”

    因为我问了一个在你们这种兵法大家眼里,很蠢的一个问题。

    “属下不敢。”

    “反正,也无所谓,咱们在这里练练手,等伐楚时,肯定还有的练的。我可是听说,大楚的那位年尧在镇守镇南关和田无镜对弈时,可以说是相当的怂。”

    根据情报以及郑伯爷亲自走过镇南关附近的所见所闻来看,

    那位曾在大楚诸皇子之乱中生擒好几个皇子风光无限的年尧大将军,在镇南关,可谓是将缩头乌龟的功夫修炼到了极致。

    燕人挑衅,他在修城;

    燕人叫嚣,他在修城;

    天气好,他在修城;

    天气不好,他也在强行继续修城。

    所以,经他一任,他不仅仅在镇南关的东西两侧,修筑了两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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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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