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逼我出手第一百五十二章一对野鸳鸯天空中云层开始汇集,一会遮住阳光,一会又露了出来,大地也随着太阳的隐现忽明忽暗,眼见得起了风,刮得树林发出海涛般的声音。
姜天成提溜着宋云扔在郝仁脚前,笑道,“这个是我特意给你留的,你拿他出出气。”
“这~”郝仁此时内心一阵纠结,方才姜天成挥手间就捏死了三名身手不俗的枪手,就让人感到害怕。
更可怖的是他身中数枪却毫发无损,这简直太过匪夷所思。
不过想起那晚他杀死血族的场景,今天的场面还算温和,没那么令人恐惧。
这会姜天成要是说自己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他也是信的。
面前趴伏的年轻人人高马大,却早已失去了那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就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小兔子在身前瑟瑟发抖。
这个人他虽是恨极,却也不忍要了他的性命,又怕姜天成手段狠辣,下手了结了他。
捂着疼痛的腮帮子沉吟片刻,唔声唔气道,“那个让他们来的少爷还没见到,这个人还有用,暂时就留下他的性命吧!
等事情了结了,我带他回警局。毕竟死了三个人,总得给上头有个说法。”
姜天成嘻嘻笑着盯着郝仁审视了一会,点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让宋云开着车,带二人去见他们身后之人。
西山水库坐落在帝都西郊外一百公里的一片山区之中。
因为地处偏远,周围一层一层不高的石头山只长着杂花野草,没什么精致的景色,废弃的水库下方只有几潭发绿的积水,这还是前几天下雨时积攒的,就别提鱼虾的事情了。
钓友们是不可能来这脏水坑钓鱼的,因为压根就没鱼。
是以人迹罕至,几条被杂乱的野草覆盖的黄土路交织在遍布碎石的地面上,看起来颇为荒凉。
只是今天这透着萧索之意的地方,来了不少陌生的客人。
在西边斜坡下面的一处平地上,见缝插针似的停着十二辆经过改装的黑色奥迪越野车,看起来就两个字形容,野性!
车队三十多米处的一滩绿水旁,一个穿着考究白色衬衣、带着一副墨镜的年轻人坐在一只椅子上,旁边摆着一张塑料圆桌,上面堆叠着小吃、水果的盘子,甚至还开了一瓶名贵红酒,他正端着高脚杯细细品着。
他身后站着四名戴墨镜的黑色西装男人,耳边带着无限耳机,双手交叉放在腹前。
一个个精神抖擞,气宇轩昂,眉宇间带着淡淡的煞气。
不远处的车队旁五十多么同样装束的黑衣保镖或手持冲锋枪戒备,或向四方八方可能隐藏人的角落眺望,或来回踱着步子巡视。
有的贼头贼脑的远远窥探跪在那白衣青年面前的一对男女。
那跪着的男人穿着月白色的收身西装,四肢均匀修长,胸肌和三角肌很明显,再配上那冷峻棱角分明的脸庞,十足的帅气多金男一枚。
身旁的女人穿着开叉的白色短裙,露出两条修长圆润线条分明的白皙大腿,胸前雄伟挺拔,腰线收缩,身材玲珑,整个人分外妩媚妖娆。
这两个人走在任何一处地方,就凭这吸睛的外貌,都会是众人目光汇聚的焦点,只是不知为何会狼狈的跪在这年轻人面前。
日头被云挡住,难得的有凉风习习,坐着的年轻人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望了望躲在云层后的苍白太阳,翻手腕看了看时间,已是下午三点。
他皱皱眉,冲一名保镖勾了勾手指头。
那人立刻三步并做两步,短短的四米距离愣是一溜小跑,在年轻人身旁躬身站定了,侧耳聆听训诫。
年轻人不耐烦的问了一句,“还没来吗?”
身旁的保镖回头远眺水库入口处的黄土路,没有丁点动静,心虚的撇了一眼身旁板着脸的年轻人,摁了摁耳机,“怎么去了这么久,什么时候能到?”
随后嗯嗯的语了两声,瞧着年轻人道,“少爷,他们遇到点事,已经解决了,还有十分钟就到了。”
年轻人两条眉毛跳了跳,脸上闪起不悦又强行压了回去,没说话,点了点头,将目光落在跪着的年轻男女身上。
那男人似乎感受到了对方如毒蛇般的目光,浑身打个冷战,冷峻的神情已经不复存在,只是苦苦哀求。
“刘少爷,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啊!”
那女人倒是硬气,垂着头死死盯着地面上一只乱跑的蚂蚁,正瞧的出神。
白色衬衣男子就是刘云翔。
面前这个女人,曾经很高傲,但是各种珠宝名品票子砸过去后,就把她砸到了床上。
近些天,刘云翔忙于处理被袭事件的缘故,对她少了几分关爱。
女人名叫田暮,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等,不知怎滴,前些天和旁边这名健身教练滚在了一起。
昨晚这叫霍风的小伙子在酒吧玩耍,炫耀自己新挂上的是刘云翔的现女友,引来阵阵议论。
事情就是这么凑巧,被刘云翔一个朋友听到,把事情捅了过去。
刘云翔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才想起田暮是谁。
我已经这么难了,你特么竟然在外面乱搞,给我带帽子。
这段时间因为被暗杀的事情,人家本来就很心烦,你们还来给我添堵,让我在朋友面前没了面子。
刘少爷挥了挥手,当晚,霍风从酒吧出来时,就被绑了。
开始还以为是劫财,后来看到了刘云翔,才知道自己吹牛撞到了枪口,不死也得脱层皮了。
果然,今儿就被带到这鸟不拉屎的野地。
刘云翔又坐回了椅子,瞧着他冷笑,“不知道,昨晚上你四处说挂上了我刘云翔的女人,很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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